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 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5G和智能制造对制造业的赋能作用,按照《重庆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重庆市加快推动5G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和方向
(一)征集领域。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领域,遴选一批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
(二)征集方向。详见《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以下简称《要素条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为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基础电信运营商。
2.申报项目为2019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
3.已获得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入选2019-2020年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即入选渝经信智能〔2018〕60号、渝经信发〔2019〕39号、渝经信智能〔2020〕17号、渝经信智能〔2020〕127号、渝经信智能〔2020〕128号文件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软件、网络、平台、安全、系统集成、上云服务等相关费用。已完成项目的投资,以发票或审计报告为准。在建项目的投资,以第三方机构造价预算评估报告或申报单位项目立项决议文件或投资备案核准文件为准。
5.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项目申报的投资投入门槛为相应申报条件的50%。
6.申报企业为工业企业的,需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评测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智能〔2020〕135号)要求如实参与评测,并将2021年内填写或更新后的评测得分填入申报表。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方向详细申报条件见《要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产业园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应按规定进行项目投资备案登记。试点示范项目将作为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储备项目。
(二)请申报单位填写相关附件,由所在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一份,需胶装成册)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智能化处(重庆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市经济信息委9007室),申报书PDF电子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17384103@qq.com。
(三)市经济信息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按程序公示公布。
四、联系方式
方向1、2、6:谢明池,63897164;
方向3:陈婷婷,63899131;
方向4、7、10:杨威威,63897436;徐嘉良,15730012231;
方向5:吴鹏飞,63895239;
方向8、9:谢奇,63899094;
资料报送:徐嘉良,15730012231。
附件:1.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要素条件
2.项目申报书(封面)
3.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项
目申报表、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申报表
4.申报书目录
5.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智能化赋能工程试点示范要素条件
一、企业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集成创新应用
三、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四、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应用
五、创新示范智能工厂
六、工业信息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七、工业APP
八、基础能力建设
九、5G和物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十、服务型制造
一、企业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
(一)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应用5G、TSN(时间敏感网络)、NB-IoT(窄带物联网)、边缘计算、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等新技术进行内网改造升级,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二)预期指标:项目建成后,融合应用新技术的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2个,基本实现多种设备与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集成创新应用
(一)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或企业节点的相关平台系统及设施设备,接入重庆顶级节点,并开展二级节点应用推广。
(二)优先支持由重庆企业与西部省份龙头企业在渝落地合资公司建设的行业型二级节点项目。
(三)预期指标:项目建成后,年度累计解析量不少于1000万次。
(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三、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一)支持工业企业应用5G网络技术,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业应用系统等关键设备联网,打造5G+远程操控、5G+设备协同、5G+辅助装配、5G+质量检测、5G+故障检测、5G+智能物流、5G+远程运维、5G+行为监测、5G+无人巡检、5G+环境监测等示范应用场景。
(二)预期目标:特定场景实现5G网络全覆盖,关键设备联网率不低于50%,且在联网的关键设备中,应用5G联网率不低于30%;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2个。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四、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创新应用
(一)(1)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集成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VR/AR等新技术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工业领域开展创新应用。(2)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产品/设备远程运维或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新模式。
(二)项目应有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投入,建成后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三)预期指标:项目应建成一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汇聚、分析、处理和应用,并开展至少1类创新应用。
(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五、创新示范智能工厂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综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企业5G内网、工业高清视觉质检、工业AR/VR、数字孪生、AGV智能运输、智能人机物协同、边云协同、大数据辅助决策、生产线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等应用场景,或实现以上多个场景的集成应用。
(二)预期指标:项目建成后运营成本降低15%以上、生产效率提高10%以上、产品研发周期降低1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以上、能源利用率提高8%以上(以上指标至少满足三项);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不少于5个。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六、工业信息安全集成创新应用
(一)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信息安全防护系统或平台,对平台、数据、设备、工业控制系统等进行安全防护。
(二)鼓励企业按照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工信厅网安函【2020】302号)开展自主安全定级。
(三)预期指标: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的重点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工业数据等实现有效安全防护。
(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
七、工业APP
(一)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针对工业领域应用需求,开发部署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工业微服务组件、工业机理模型、工业知识库、工业APP。
(二)预期指标:工业APP应在云端部署,提供不少于3个应用案例,并有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含研发投入)。
八、基础能力建设
(一)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赋能领域的创新中心、测试床、数据中心、实训基地、推广体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九、5G和物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一)支持工业、农业、交通、医疗、养老、建筑、安防、物流、电力、节能环保等领域企业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以及工业领域以外企业开展5G应用示范。
(二)预期指标:至少形成2个典型应用场景。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十、服务型制造
(一)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服务型企业建设共享制造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项目。
(二)预期指标:至少形成2个典型应用场景。
(三)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附件2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封面)
项目名称:
示范方向:方向X——XXXXX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
区县经信主管部门推荐: (盖章)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2021年3月
附件3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除方向3、5外填写此表)
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项目申报表
(方向3填写)
创新示范智能工厂申报表
(方向5填写)
附件4
申报书目录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
四、项目示范性情况
五、相关附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单位名称、行业、性质。
(二)企业情况,包括行业地位、主营业务和产品。2019、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包括营收、利润、税金、出口额、研发投入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建设起止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简介(简要介绍项目的目标、内容、技术方案、投资、组织方式等情况,不超过300字)。
三、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二)项目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含联合体考核指标)。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情况和场景建设情况。
(四)项目投资情况。(需提供项目投资预算表,已完成投资明细表,需注明每张发票的号码、金额、用途)。
(五)项目实施计划及当前进展。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四、项目示范性情况
(一)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
(二)项目建成后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示范价值和推广计划)。
五、相关附件
(一)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如审计报告尚未出具,需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5G相关合同(应用5G技术的项目填写)。
(三)项目已签订的其他合同、发票、付款凭据等材料。
附件5
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垫江企业云平台”是垫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旗下公众号之一,垫江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是经工信部和(原)中小企业局批准成立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垫江平台),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垫江县经济信息委和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垫江平台以平台为中心,旗下设有“垫江县温州商贸城创业孵化基地”“垫江县恒大职业培训学校”“重庆俊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垫江城市在线)”,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要素聚集、服务集成”的原则,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其提供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与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垫江平台先后被市县各相关部门授予“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互联网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食品检测研发服务中心”“重庆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垫江站”等荣誉称号,2020年10月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平台综合服务电话:85648978。
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阅读人数:1267(人)